胃底静脉曲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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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8/25 19:20:00

患者郭某某因酒精性肝硬化伴食管胃底医院,行手术治疗。术中血管破裂出血,病人死亡。年3月31日法院经审理认为,患者郭某某符合因脾静脉血管破裂,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医方存在风险告知不到位,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欠规范,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等医疗过错。根据鉴定意见,认定被告承担郭某某死亡的责任为75%,赔偿共计人民币元。

医疗纠纷,脾切除,夹闭,血管破裂,失血性休克

一.基本案情

年10月16日,患者郭某某因酒精性肝硬化伴食管胃底医院,于年10月21日在被告x医院的手术记录单上记录为患者郭某某进行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全脾切除术。在年10月21日在全麻下行腹腔镜门奇断流术、脾切除术,术中在离断脾蒂时一脾静脉分支血管破裂出血,在腔镜下用可吸收止血夹多次夹闭失败,决定转开腹,尝试止血,后血压测不到,于年10月21日16:36分左右宣布病人死亡。

二.医方观点

对于原告的各项损失应依法据实核算。医疗费的计算应该核减死者手术前的医疗费用,因为死者本身患有酒精性肝硬化伴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因为该病入院,所以手术前进行的一系列医疗费用应由其本人承担。对于手术过后的医疗费用应当按照过错责任比例来判定被告方承担的具体数额。

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过高,被告方不予支持。事故处理发生的费用具体应该以原告提供的票据或证明来核定具体数额。原告方应提供具体费用明细。被告方对司法鉴定意见书没有异议,被告方只承担相关费用70%的责任。

三.患方观点

原告认为,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造成患者郭某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术前医师没有把握,医院请专家进行手术;术前准备不充分,对出血可能导致的后果没有抢救预案;对手术风险告知不到位;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不规范,导致腹腔遗留纱布一块。

不但抢救不及时、不到位,而且在出血情况下,还冒险强行实施手术;欺骗患者家属,患者在出现大出血到死亡这段时间,被告一直说手术进行顺利,而且叫家属又是准备被子,又是炒菜,以达到蒙混和欺骗家属的目的。

四.鉴定意见

x医院对郭某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郭某某死亡具有关联性,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其过错参与度为70%-80%。

五.律师意见

医方在对患者郭某某实施手术的风险告知不到位,年10月20日与患者谈话确定的手术方式为腹腔镜手辅助门奇断流术、脾切除术,年10月21日实施的则是腹腔镜门奇断流术、脾切除术,医方在改变手术方式时未与患方及家属进行充分告知与沟通,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和告知义务。

医方在对患者郭某某的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患者郭某某门静脉高压,曲张血管普遍血管压力大,出血速度快,是一位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的患者,而医方在术中出现的脾静脉血管破裂出血的抢救措施准备不充分且对失血估计不足,术前准备有所欠缺,未能充分准备血源,致使其不能保证术中血液的及时供应。

医方实施手术欠规范,导致患者郭某某腹腔内遗留一块纱布。患者郭某某存在窦性心律过缓的情况,在术中出血后已然出现血压偏低的情况,而医方并未停止手术立即实施抢救,一定程度上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患者郭某某符合因脾静脉血管破裂,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六.法院判决

根据鉴定机构认定的被告过错参与度,认定被告承担郭某某死亡的责任为75%。年3月31日法院判决,被告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的损失共计人民币元。

1.医疗纠纷:行胆囊切除术中操作不慎致心脏破裂,造成患者八级伤残。2.医疗纠纷:行壶腹部肿瘤切除术,未能采取规范止血方法致患者死亡。3.医疗纠纷:直肠癌根治手术中吻合缝合处理不当,导致患者吻合口瘘。4.医疗纠纷: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时未行谨慎评估,致三级乙等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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